• Q&A

 

A1-1:依照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實施暨獎勵辦法」第二條,指本校與政府機關、事業機構、民間團體及學術研究機構合作辦理下列事項之一者:
  1. 各類研究發展及其應用事項:包括專題研究(不含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學校編列配合款之專案)、接受委託辦理案件、物質交換、檢測服務、檢驗服務、技術服務、諮詢顧問、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創新育成等。
  2. 各類人才培育計畫等相關合作事項。
  3. 其他有關學校智慧財產權益之運用事項。
A1-2:辦法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page/page.php?lang=zh_tw&scid=16&sid=21

 

A2-1:依照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實施暨獎勵辦法」第一條,限本校教師(不含兼任)及研究人員。

A2-2:辦法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page/page.php?lang=zh_tw&scid=16&sid=21

 

A3-1:請依照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實施暨獎勵辦法」第五條、「東海大學產學合作計畫流程及作業程序」進行。

A3-2:辦法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page/page.php?lang=zh_tw&scid=16&sid=21
 

作業程序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page/page.php?scid=16&sid=20

 

A4-1:契約簽訂目前學校提供四種範本(智財權歸學校、智財權歸補助單位、智財權歸學校與補助單位平均共有、諮詢顧問類),供主持人依個案狀況擇一使用。

A4-2:範本下載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page/page.php?scid=16&sid=22
 

非使用本校合約範本者,建議與補助單位洽談及用印前,先行會法律顧問、研究發展處,以確認是否符合學校規定。

 

A5-1:本校管理單位為研究發展處、產學與育成中心,依照「補助單位類別」請逕洽承辦人員。

A5-2:補助單位「政府部會、非營利組織」:研究發展處馮康華小姐,分機30011。
 

補助單位「國科會產學、民間企業」:產學與育成中心林員任小姐,分機30140。

 

A6-1:總管理費包括「設備管理費+行政管理費」,請依照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實施暨獎勵辦法」第六條規定進行編列。

A6-2:辦法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page/page.php?scid=16&sid=21

 

A7-1:請參考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實施暨獎勵辦法」第七條,凡符合規定之計畫,主持人可於每年10月申請「產學計畫管理費獎勵金」外,並可於每年2-4月間依本校「產學合作暨技術移轉獎遴選辦法」申請「產學合作獎」。(申請時程及方式請依當年公告及網站最新消息為準)

A7-2:最新消息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news/list.php?lang=zh_tw&cid=2
 

辦法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page/page.php?scid=16&sid=21

歷年產學合作獎得獎名單 → https://research.thu.edu.tw/front/_Achievement_ho/_Honor_deeds/Honor_E/archive.php?ID=dGh1X3Jlc2VhcmNoJkhvbm9yX0U

 

A8-1:請參考本校「教師產學實務升等辦法」第四條,需符合其規定具體產出之一,得申請適用本校產學實務升等辦法。
 

辦法洽詢窗口:人事室黃曼睿小姐,分機28305

技術授權(移轉)及產學合作成果查核:研發處產學與育成中心,分機30140

 
A8-2:辦法 → https://upto.thu.edu.tw/web/page/page.php?lang=zh_tw&scid=11&sid=13

 

A9-1:請參考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實施暨獎勵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若主持人已依規定辦理結案並完成經費核銷程序,且不需繳回補助單位者,結餘款處理原則如下:
  1. 結餘款金額未達1萬元者,全數歸學校統籌運用。
  2. 結餘款金額在1萬元以上者,15%歸學校統籌運用,另85%保留由主持人統籌循環使用至離職或退休。如尚有餘款,悉數歸學校統籌運用。
A9-2:結餘款使用範圍應與研究發展項目有關,不得用於教師及研究人員之兼任酬勞費之支給。但經主持人同意得將 保留使用結餘款之全部或部分經費,撥入其指定校內單位之發展基金專款使用。

A9-3:辦法 → https://upto.thu.edu.tw/web/page/page.php?lang=zh_tw&scid=11&sid=13

 

A10-1:請參考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實施暨獎勵辦法」第十條規定,計畫執行期限屆滿,計畫主持人至遲應於屆滿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經費報銷及所有結案事宜,並填具「產學合作計畫結案申請單」及檢附相關文件,向會計室及研究發展處辦理經費結報與結案手續。(補助單位已明訂者不在此限,但仍須備妥結案申請單內應附文件予研究發展處留存備查)

A10-2:結案洽詢窗口 → 補助單位「政府部會、非營利組織」:研究發展處林淑梅小姐,分機30009。

補助單位「國科會產學、民間企業」:產學與育成中心林員任小姐,分機30140。
A10-3:結案表單下載:(三、產學合作計畫經費結報及結案)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page/page.php?scid=16&sid=22

 

A11-1:請參考本校產學與育成中心網站(產學合作相關辦法 →【教育部】2020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徵免營業稅說明)。

A11-2:網站 → https://thuicic.thu.edu.tw/web/page/page.php?scid=16&sid=21

 

A12-1:申請步驟
  1. 依國科會來文公告相關徵求計畫內容(每年受理2次申請,約1月、7月,收件時間以公告為準)。
  2. 由主持人至「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NSTC),進行線上申請。
  3. 線上個人資料須注意資料是否更新、並應查看是否存於暫存區,確認繳交送出。
  4. 經校內承辦同仁在受理截止時間內彙整校內所有申請案,製作申請名冊備函送出。
A12-2: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資訊平台 → https://aic.cpc.tw/aicweb/Web/AboutPlan.aspx?p=a073ad34-0890-4608-824b-21e0ff2e8caa

國科會作業要點、規定及申請書等文件下載 →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4dda1fd8-2aa9-412a-889b-9d34b50b6ccd?l=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