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學年度「產學合作暨技術移轉獎遴選」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6日(週四)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敬請轉知所屬教師及研究人員周知。

一、依據本校「產學合作暨技術移轉獎遴選辦法」(附件1)辦理。
二、獎勵對象: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客座教師及研究人員。
三、受理獎勵:
 (一)產學合作獎(績優獎、特優獎、傑出獎):
1、前一個年度(計畫迄日落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間)以本校為簽約單位所主持產學合作計畫,且已結案之件數達3件,或產學合作總金額達120萬元以上者,得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2、已結案之產學合作件數範圍,包含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產學計畫及其他產學計畫,但學校已編列配合款、擔任共同主持人之計畫不在其內。
3、教師及研究人員所提出計畫須依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實施暨獎勵辦法」(附件2)第十條完成校內經費報銷及所有結案事宜。
4、敬請有意願申請者,至學術研究成果資訊系統查詢成果(附件3),並填具「產學合作獎申請表」(附件4)向本處提出申請。
(二)技術移轉獎(績優獎、特優獎、傑出獎):
1、至前年度止(即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本校為簽約單位、累計技術移轉總金額(含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實收金額)達30萬以上者,得提出申請;而績優獎、特優獎、傑出獎之個別累計金額,請參考「本校產學合作暨技術移轉獎遴選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說明。
2、技術移轉總金額為實收總額,不含研究計畫之先期技轉金。多位發明人或創作人,其技術移轉金依貢獻比例計算,申請時須檢附所有發明人或創作人共同簽署之書面證明,說明各人參與貢獻比例。
3、敬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及研究人員,填具「技術移轉獎申請表」(附件5),並檢附合約書、收款證明等文件向本處提出申請。
四、附件下載:https://ithu.tw/LxnvP
五、歷年得獎名單:https://research.thu.edu.tw/index.php (研究發展處→成果榮譽→榮譽事蹟→產學合作獎、技術移轉獎)
六、聯絡窗口:產學與育成中心,吳小姐(產學合作獎)分機30014、莊小姐(技術移轉獎)分機30010